问题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孩子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