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撤销承包合同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土地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它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它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一、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发包方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地: 第一种情况是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自己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流转。 第二种情况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候。这时候承包方必须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不交回,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是从那一年开始的 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