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1、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发包人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应当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收缴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在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以合格的建设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导致建设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 4、在施工过程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合同处理。超过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超过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建筑工会曾合同属于无效的情形有: 一、没有进行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 二、没有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三、承包人无施工资质、借用资质; 四、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项目; 五、越级承包的项目。 三、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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