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判决的抗诉程序: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原审法院移交抗诉书、案卷、证据给上级法院,并送副本给当事人。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或撤回,并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可提请复议。 法律分析 在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拓展延伸 刑事抗诉程序的重要性与影响 刑事抗诉程序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它允许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对不公正或错误的判决提出上诉,以争取重新审判或改变判决结果。这一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被告人提供了追求正义的机会。其次,它有助于纠正司法错误,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此外,刑事抗诉程序的存在也对司法机关起到了监督作用,促使其更加慎重和客观地审理案件。因此,刑事抗诉程序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以及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结语 刑事抗诉程序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被告人提供了追求正义的机会。它纠正司法错误,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司法机关起到了监督作用。刑事抗诉程序的存在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