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的定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骗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机构的前次的行为。骗贷行为一般有编造虚假额理由、使用虚假的的文件和材料等。骗贷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最低两万元、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最低五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银行受理审查如下: 1、银行对客户情况进行核实,对照银行贷款条件,判别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2、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3、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二、贷款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的合同和借据;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5、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综上所述,利用各种虚假的理由和虚假的经济合同,或者其他方法,表面上看是要进行贷款,而实际上银行放贷以后,行为人就非法占为己有,不进行偿还。这种行为,最严重的量刑是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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