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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对股票、期权怎样分割
释义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一、股票
    (一)、股票是什么?
    ,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
    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
    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虽然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操作,也可认定为对财产的经营行为。
    如果后续购买的股票又涨价了,扣除本金后的增值部分,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持有的股票暂时不能转让,怎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他们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期间叫做窗口期。
    在窗口期,双方诉讼离婚,对于这部分股份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在窗口期,这部分股票无法进行交易以及实际价格的评估,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认定股票的价格。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持股方可以就这个价格给对方补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管这部分财产,等窗口期结束另案处理。
    二、期权
    (一)期权是什么?
    期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股票,是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
    持有期权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依据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期权有这样几个特点:
    1、本质仍然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取得方式有些区别。
    2、期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做出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承诺。
    期权能否实现,要看公司是否达到了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
    3、期权的价值与劳动者是否为该公司员工紧密相关,如果不是该公司员工,则没有资格拿到这部分期权。
    期权的财产性价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当持有期权的员工,在约定的时间、条件达成时,向公司要求兑现其承诺,才可能具有确定的价值。
    这一过程称为:行权。
    期权设定的流程:》》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授予员工期权》》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达到一定要求》》分批次对期权进行行权,员工购买后成为该公司股票。
    想实现期权的财产价值,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为前提条件。
    所以针对期权这种不确定的财产权益,离婚时进行分割时就会比较难处理。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实务中,如何分割期权,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当事人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我们可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做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这一文件,来谈谈离婚时如何分割期权。
    1、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前授予的期权在婚前授予、行权的,显然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期权在婚前授予给员工,但实际行权的时间却在婚后,对于已经行权,取得实际财产价值部分的期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内授予的如果婚内授予的期权只行权了一部分,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已经行权的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行权的部分,结合目前法院的审判实践,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分割比例会向持有期权的一方倾斜。
    因为持有方在离婚后仍然为该公司工作,才取得了该部分期权,具有人身属性。
    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在剩余期权行权的时候另行起诉进行分割,所以针对这部分财产建议双方协商后一次性处理,会减少很多麻烦。
    总体来看,对于如何分割股票、期权,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在离婚案件中,股权纠纷又总是涉及非常专业的法律实务知识,所以遇见相关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免造成损失。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形式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规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二)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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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8: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