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派出所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申请书
释义
    公安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去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应当受理,检察院主要看报案过了多长时间,没超过63天,检察院让你继续等,超过63天,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但派出所不予立案时,可以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
    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
    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所述,在遇到不法的事情的时候,大家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能不能管辖能不能立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是因为派出所没有管辖的权利,如果属于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情况,可以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4: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