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1、若婚前双方父母出资,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分割。 2、若婚后出资,则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 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确定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用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结婚后买房是属于婚后财产吗 结婚后买房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形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并且明确约定是只赠与出资方子女的,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应当共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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