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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有哪些常见问题
释义
    工伤是指因工负伤或职业病,属于工伤。
    1.工伤责任的主体是什么?
    答:工伤责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我国各类企业和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
    2.我受了工伤,但老板只隶属于一家大公司。谁来承担责任?
    答:这种情况属于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作业,被聘用人员因工负伤或死亡的情况。依法规定,所属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
    3.领班承包了这项工程并雇用我们工作。如果发生工业事故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情况,该组织或自然人雇佣的员工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作受伤或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的责任单位。
    4.哪些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包括以下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且没有证据表明不是由工作造成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最后工作时,因事故受伤;3.员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或用人单位指定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受伤;4.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在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内工作而受伤;5.在工作时间和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合理区域内受伤。6.患有职业病;7.因工负伤或外出工作时发生意外失踪;(八)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受伤的;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5.哪些情况被视为工伤?
    答:1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3.在军队服役并因战争或值班受伤致残的员工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且在到达雇主后再次发生旧伤。
    6.如何了解上下班途中的情况?
    答:只要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和合理的居住地,就属于工作方式
    1.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与住所、惯常住所和单位宿舍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上下班;2.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所之间的合理路线上往返工作;3.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上下班;4.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的其他合理路线。
    7.哪些情况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答:(1)故意犯罪;(2)酗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
    8.发生工伤时如何保护权利?
    答:首先联系用人单位,要求办理相应的工伤手续,落实工伤处理。拒绝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酌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
    9.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建议。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建议。未提出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
    10.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雇主之间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疗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
    此外,(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2)在抢险救灾和其他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应当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3)因执行职务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4)退伍军人因公致残或者因战争致残,旧伤复发的,应当报民政部门核发《革命 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鉴定证明;职工旧伤复发的,应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5)因工猝死的,提交医疗机构死亡证明;(6)外出工作期间,事故下落不明,需要确定因工死亡的,应当提交宣告人民法院死亡的判决书。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
    11.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答: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有残疾,且在工伤治疗相对稳定后影响其工作能力,则应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医生确定医疗结束后,可以在出院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来说,你可以联系社保局了解送货材料和业务处理方法和流程。
    12.如果没有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答:1.工伤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津贴;3.交通、食宿费用;(四)暂停和保留期间的工资;5.停产和留薪期间的伴随费用;6.工伤康复费用。
    13.如果您因工伤致残,您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1-4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辞退工作。享受:1一次性伤残津贴(四级伤残分别相当于27个月、25个月、23个月和21个月的工资)2个月伤残津贴(四级伤残相应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和75%)。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4.受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对于5~6级残疾,应保留劳动关系,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伤残津贴应按月支付(5级为70%,6级为60%)。同时,一次性伤残津贴(5级18个月,6级16个月)应
    (3)对于7-10级残疾,可获得一次性残疾津贴(4级残疾分别相当于13、11、9和7个月的工资)
    此外,对于5-10级残疾,如果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根据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对于5级和6级残疾人,根据劳动关系终止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分别支付24个月和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24个月和21个月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7~10级残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7级15个月,8级12个月,9级9个月,10级6个月;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标准为:7级15个月,8级12个月,9级9个月,10级6个月。
    此外,对于生活护理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受伤员工被评定为残疾需要生活护理的,按三个不同级别支付生活护理费用:完全无法自理,大多数人无法照顾自己或部分人无法照顾自己。标准为上一年度总体规划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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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