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公司管理人员算农民工吗 |
释义 | 不算。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 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 一、农民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农民工受劳动法保护。“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名劳动者,其在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再不能以“身份论”排斥农民工的劳动权。 劳动法用工合同规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和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二、户口本上的农民和工人有什么区别 1、户籍上不同: 1)农民是本地农村户口,本地土生土长的人。 2)农民工是外地农村户口,离开家乡在别的城镇工作。 3)工人是本地城市户口,是本地人或已经落户的外地人。 2、工作性质不同: 1)农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种植、牲畜养殖等属于第一产业的劳动。 2)农民工在工厂或企业里工作,通常没有正式编制,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等属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 3)工人在工厂或企业里工作,通常有正式编制,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等属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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