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离婚了,前配偶威胁要把孩子带走,我该怎样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需要协商解决。如果前配偶单方面擅自将孩子带走,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制止令,禁止前配偶带走孩子。其次可以通过申请抚养权及探望权,确保自己能够合法地照顾孩子并参与孩子的成长。此外,还可以考虑申请监护权,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往来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有权根据案件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和其他适当的保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监护人应当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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