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有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包括哪些范围 抵押担保的法定债权范围: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四)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五)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房产抵押权的实现有哪些内容 房产抵押权的实现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 2、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 3、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房地产。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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