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做反抵押有风险吗 |
释义 | 贷款抵押风险种类:①抵押合同的风险。贷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后者的有效性取决于前者的有效性。因为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它的发生是以一定债权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基础的。在贷款合同中,有些是附条件生效的,但有些生效条件并不具备,或者贷款超出了借款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甚至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贷款合同的无效也使得抵押合同无效,从而产生了银行贷款风险。②登记公证的风险。 一、房产证办了无房可以取消担保人吗 在办妥房产证及抵押权后解除担保也不是不允许的。必须是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共同约定协商,才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并办完抵押手续后的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有一下几种情况。 (1)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2)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可以办按揭房产证吗? 按揭贷款买房,就算贷款未还清,也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只要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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