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把户口迁回娘家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落在自己以前的娘家,具体的程序以及材料可以去所在地的公安局去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以下是一些关于户口登记的法律规定。 因此,您如果想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回的话,可以先向当地的公安局打个电话咨询相关的情况,根据咨询到的结果,再去准备相关的文件以及安排您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二十一条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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