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1、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2、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3、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以上是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需要审核多长时间呢?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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