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需要3种证件。分别是: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2、本人的身份证;3、户口本。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母一方报户口,孩子的母亲要带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孩子的出生登记。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的母亲要到司法部门做的亲子鉴定,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