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养人特殊困难的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来送养自己的子女,这种情况应当越来越少。一般情况下,生父母送养其子女,必须属于因患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而无力抚养子女的人。如果虽有困难但仍有能力抚养的,则生父母不能将其子女送给他人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