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