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大概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一、交通事故诉讼大概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的诉讼要多久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民事纠纷开庭多长时间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根据情况决定开庭日期,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民事纠纷起诉之后,一方起诉,没有规定多久必须开庭,规定是当事人提交诉状之后,法院会在7天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如果立案,会在三天内给被告下达诉状副本,要求被告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开庭,然后法院会在开庭之前三天给双方下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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