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费用什么时候交 |
释义 | 一般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另外,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在通知缴纳诉讼费的期间内,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如果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没有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诉讼费一定要按时缴纳。 一、上诉费缴纳期限规定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话,一般法院就不会受理这个案件的,所以说自己需要抓紧时间进行缴纳诉讼费用。 二、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怎么起诉 别人借了我10万有借条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6、借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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