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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名下没有财产离婚怎么办?
释义
    律师分析:
    第一,财产的分割与债务的承担,原则上婚后所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婚前财产或者其他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第二,孩子抚养以及抚养费的承担。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判决女方抚养为原则,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争取孩子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对方的工资收入确定,一般为收入的百分二十到三十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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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