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重疾险理赔被拒绝时,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保险公司仍维持拒赔决定,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有效的抗诉: 1. 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复核理赔申请,提供新的证明材料,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2. 寻求第三方评估。被保险人可以寻求第三方医学机构进行评估,提供评估报告,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考虑理赔决定。 3. 提请仲裁或诉讼。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当事人对于民事行为的法律关系有争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