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本罪的主体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客观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潦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