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需要提前30天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迫辞职通知书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有区别的,其法律概念是不一样的。 其中,被迫辞职通知书是劳动者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则是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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