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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带着房贷如何办理离婚
释义
    夫妻有房贷离婚的,在离婚时,房贷一般可以由两人协商偿还,或者谁取得房子的产权,相应的房贷也由这一方偿还。如果实在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处理。
    一、离婚了名下没有房子能买房吗
    1.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贷记录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子或房贷记录,那么与配偶离婚以后,只要能够符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贷款买房。
    2.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那么离婚后共同借款人会同时显示负债。也就是说主贷人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都属于有房有贷。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
    二、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两人关系破裂,离婚,债务仍需夫妻共同偿还。但夫妻双方经协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离婚后买房的一方无法支付房贷的,银行仍有权向配偶追偿。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赔偿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三、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分配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共同偿还房贷,则房产离婚时归购房者所有。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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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