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