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的。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 生育保险 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 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