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后可以再审。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的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