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疗纠纷 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中规定的不能申请仲裁的情形是婚姻、 收养 、监护、 扶养 、 继承 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医院不是行政机关,患者也并不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医疗纠纷不属于行政争议,适用仲裁方式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法律客观: 仲裁制度的法律适用。是指医疗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具体运用于各种医疗纠纷案件,从而对争议的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与裁决的活动。(一)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范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医疗卫生法律为核心,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卫生行政法规为主体,以卫生部发布的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网络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这一体系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依据。当然该体系尚处在发展、完善之中,因此与医疗纠纷处理有关的民法、经济法等法律也可能被运用到仲裁中。目前与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关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中,《处理条理》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主要依据。(二)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要求医疗纠纷仲裁机构在适用法律时应做到合法、准确、及时。“合法”指适用法律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限及法定程序,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恰当地结合起来。“准确”是指对医疗纠纷争议的事实认定要符合实际情况,医疗卫生法领域有不少技术性很强的法律事实,仲裁庭要反复审核事实,必要时可求助于科学检测等手段,以便科学准确地查清事实。“及时”指适用法律时要遵守仲裁制度规定的期限,充分体现仲裁快捷性的特点,尽快稳定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平息纠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