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 |
释义 | 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及责任承担: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时间,最低两年;缺陷责任期为修补质量缺陷的时间,通常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责任期内,承包人负责维修和费用,不维修则扣除保留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起算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对于多个交工日期的工程,分别起算。 法律分析 一、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是什么? 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为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金额的时间,在责任期结束后可收回其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一般而言,保修期较缺陷责任期更长,因为取回保证金后,还是有保修义务,只是此时没有资金在业主处,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而在责任期内,是从质量保证金中支取。 二、缺陷责任期是多久? 缺陷责任期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三、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与之相对应的工程照管义务期的计算时间是以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起。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结语 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在于,保修期是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单位为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金额的时间。保修期一般较长,可达两年或更长,而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由合同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负责维修和承担费用,如果不履行责任,则发包人可扣除保留金并追究违约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对于有多个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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