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儿童身份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1、由监护人陪同并且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儿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一、1.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2.换领居民身份证: 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之日前二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3.补领居民身份证: 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身份证的,应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4.注意事项: (1)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对16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广州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5.受理部门: (1)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2)换领居民身份证:符合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符合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条件的,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3)补领居民身份证: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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