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未办结婚证离婚后退还彩礼吗 |
释义 | 男女未办结婚证的,就不算是结婚,也就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和男方分开后,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予以全部退还。 一、彩礼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吗? 彩礼一般是女方的私人财产,但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女方没有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彩礼赠送的目的; 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出现这种情况时,女方没有尽夫妻之间的义务; 3、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造成男方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如果双方离婚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在一般的情况下,赠送的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 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要不要退还,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 2、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确未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 3、如果一方因婚前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应予以退还; 4、对于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三、只要同居了彩礼肯定不退吗 不是同居过,彩礼就一定退不完。双方当事人仅同居,没有订立婚姻关系的,女方要退还彩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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