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则不算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应返还彩礼。法院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未登记举行婚礼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因此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返还彩礼。在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彩礼是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需要返还彩礼,则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 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2. 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原因;3. 彩礼的实际用途。尽管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全部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返还数额时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育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的大小等情况,并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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