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些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章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章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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