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归属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
释义 | 房子归属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与合同当事人资格、真实表意、合规性和登记要求有关。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分别转让房产和土地、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主体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和单位违规购房。 法律分析 房子归属协议书要有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情况: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具备资格、真实表意、符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登记。无效合同情形包括:分别转让房产和土地、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主体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规购房。若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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