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步:员工向部门主管申请,请假数据交给部门助理第二步:部门助理将请假数据、员工厂牌送至保健组,由保健组初核通过后,由部门助理发医疗期提报电子文件至保健组邮箱(邱军强), 后助理在EISP系统-请假申请单-医疗期申请单发起窗体第三步:部门助理完成离厂交接清单第四步:复职时,部门助理提前七个工作日发起复职单并通知员工做体检第五步:员工携复职申请单及体检资料至集团卫生部审核/签字,后交予保健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