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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比例合同分保手续是什么
释义
    比例合同分保手续如下:
    (一)安排。
    1.分出人或通过经纪人首先经由函电与分保接受人进行联系,如接受人经考虑同意,电复分出人或经纪人告知接受成份,分出人或经纪人(下称分出人包括经纪人)应电复证实。
    2.分出人寄交接受人“分保条”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作为接受业务的书面凭证。
    3.分出人寄交接受人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
    (二)批改。合同条文如有批改,分出人应通知接受人,并寄送附约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
    (三)业务帐单。分出人应按合同规定寄送业务帐单给分保接受人,经审核后再经由会计进行核算。
    (四)赔款
    1.一般赔款均以借记业务帐单进行结算。
    2.按合同规定,当赔款达到或超过一定的额度,分出人可缮制“现金赔款帐单”要求分保接受人立即以现金赔付。
    (五)到期续转与注销
    1.比例合同分保一般是长期的,如在规定期限以内,年度终止前三个月,分出人或接受人均无向对方发出注销通知,合同就继续有效。
    2.为了利于合同的安排或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以及对合同进行审查核算,分出人或分保接受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临时注销通知。经双方洽商后,如同意续转,可向对方撤回临时注销通知,合同继续有效。
    3.如经洽商后不同意续保,分出人或分保接受人应告知,将临时注销通知作为正式注销通知,并得对方证实后,合同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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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3: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