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给孩子迁户口能改姓吗 |
释义 | 可以更改,但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和另一方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部门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如果一方擅自改性,可以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原姓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恢复原姓名。《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下面是一个相关的小案例: 原告李某(男)与被告张某(女)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取名李某某。后来由于家务琐事和夫妻间的矛盾隔阂,双方的感情彻底破裂。2018年4月24日,李某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婚生女孩李某某由其抚养,张某负担抚养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电话联系被告张某,但张某觉得自己被起诉很被动,心理不平衡,明知双方无和好的可能,也不同意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冷静下来,表明不能和好,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女孩由其抚养,并跟随其姓张,否则决不答应李某以后探望孩子。经法官分析孩子状况,李某最终同意在抚养孩子问题上让步,但对于更改孩子姓氏的事一口回绝,认为孩子姓名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自己也绝对不会同意孩子改姓。调解陷入僵局,双方争吵着离开了法院。走访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因为抢孩子,双方已经发生过肢体冲突,如果生冷地判决孩子的抚养、探望问题而不顾张某更改姓氏的要求,双方肯定还会因为后续的探望孩子发生矛盾,这对于本已不幸的孩子无疑是雪上加霜。每一个离婚案件,尤其是涉及小孩的案件,只有调解结案,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保护孩子。考虑到这些,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开导和劝说,对李某重点讲述姓氏只是一个标志,孩子是父母双方血脉的延续,张某作为母亲同样付出了很多,孩子跟随母姓本身无可厚非。对张某则分析孩子对父爱的依赖会随着年龄增长递增,父亲探望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希望双方可以多为孩子着想,争取孩子利益最大化。5月8日,李某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并主动开车送张某去派出所更改孩子姓氏,张某也表示一定竭力配合李某探望孩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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