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
释义 | 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母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 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母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儿女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双方无法就此进行约定免除。 一、断绝关系后需要赡养吗 子女和父母之间相应的抚养和赡养义务,有非常明确的法定要求。血缘关系法律是不容许断绝的,即使是可以进行解除的非血缘收养关系也需要尽到赡养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 二、父子关系可以解除? 父子关系在子女被他人收养的情况下可以解除。一般来说,法律不能断绝父子关系,因为亲生父子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只有当子女被他人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子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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