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的工资卡进入账户(注:工资)是否影响自己领取失业金保险? |
释义 | 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与个人银行账户进账无关,但找到新工作后不再可领,领取失业金需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非自愿中断就业且已登记求职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与个人银行账户进账无关,但是一旦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就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了。失业金的发放对象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就业之前失业人员已经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 如果未缴满一年,失业人员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延伸 工资卡账户余额对失业金保险资格有何影响? 工资卡账户余额对失业金保险资格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失业金保险是提供给失业人员的一种经济救济措施,旨在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在申请失业金保险时,通常会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工资卡账户余额的考量。如果工资卡账户余额较高,可能会被认为仍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从而影响资格审批。然而,具体的影响程度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和具体操作指南。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个人银行账户的进账不会影响领取失业金的资格。然而,一旦失业人员找到新工作,就不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此外,失业人员必须满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缴纳要求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工资卡账户余额可能会对失业金保险资格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和操作指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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