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