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是男方和亲属在婚前给女方和亲属的财物,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彩礼未能促成婚姻关系,则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结婚,则一般不予返还,除非有特殊情况。彩礼一般属於婚前财产。彩礼是指男方及其亲属在婚前依据习俗向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财物。彩礼在性质上属於「附解除条件的赠与」。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未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彩礼,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结婚而给付彩礼,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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