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业病保险等。当工人因职业病致死时,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工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劳动合同、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向单位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和本法规定,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劳动者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按月缴纳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所得罚款。” 3.《国务院关于职业病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因职业病致死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一)对于同一职业病,一次性抚恤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对于不同职业病,按照病程分类,一次性抚恤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