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即征即退怎么计算 |
释义 | 即征即退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3%。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是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具体操作是税款入库之后由纳税人申请,审核之后可以退税。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 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例如:为鼓励开发软件产品,规定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改造进口软件后对外销售的,按法定税率17%征税,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为了提高飞机维修劳务的竞争力,,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办法。为照顾国有森工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鼓励开发综合利用产品规定,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薪材为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0年底前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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