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呢 |
释义 |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呢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判几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一般判刑为:行为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具体表现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 1.间接侵权。即教唆、引诱、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直接侵权。即行为人实施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其他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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