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定关系人的司法解释 |
释义 | 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会加重处罚。加重处罚的情形还包括,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为对象实施套路贷,以及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 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真诚悔罪或者具有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第九条 对于“套路贷”犯罪分子,应当根据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的,可以依法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