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什么时候起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未成年人受性侵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民法总则是国家民事基本法,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当然也应尽力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充分保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 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民事赔偿范围
    1、一般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
    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导致伤残的人身 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除因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损失、证据、造成的后果(伤残还是死亡)、年龄、户口、被抚养人情况、本人及护理人收入情况、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
    三、证明人身损害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