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的效力为:让与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偿还债务等,债权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债权转让以民事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 债权转让可以以起诉方式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对于通知的方式,法律并无限制规定,但通知一般不能撤销,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二、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合法方式是什么 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合法方式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签字认可。因此,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减少诉讼纠纷。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需要公告几天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只规定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转移占有的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