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没收的手机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部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士兵参加部队组织的教育、操课、会议等集体活动时,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利用手机储存、发送不健康短信、图片、短片和非法言论,不得利用手机上网;手机通常为“一机一号”,变更手机号码或使用多个号码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更换机型应及时备案;不是使用手机对象的士兵持有手机的,必须上缴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返回部队后再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场所;各单位对士兵使用手机情况要经常检查督察,及时了解士兵使用手机通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擅自持有、使用手机的,应当一律收缴;严格限制使用3手机,已使用3手机的,必须关闭远程数据同步、位置服务等功能。对违反规定在不应该使用手机的场合使用手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六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军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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