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院直接给被告传票吗 |
释义 |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一、律师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流程是:1、原告向法院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二、起诉书递交上去多久开庭 起诉书交上去二个月以内开庭,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定情形下,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接到法院的传票对方还有离婚诉讼怎么办 1.接到法院传票时,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 2.在答辩时,要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3.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若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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